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人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1、本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2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男性,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退伍军人总分加10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及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或主动辞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公告发布
本次公告发布在蚌埠人事人才网、淮上区政府网站,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淮上区政府网站,了解有关事项。
四、工资待遇和分配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工作满一年后补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淘汰机制。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统一配发制服,购买五险,购买五险和制服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人员分配:辅警主要安排在淮上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刑警队、巡防大队。
经招聘录用后在适当时候人事关系将由淮上区政府委托社会人力资源公司管理。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1、实施部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到淮上区行政办公中心一楼西侧大厅服务窗口报名。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当场评定成绩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性事件处置应变等能力
(2)体能测试。由淮上区公安分局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体能方面情况,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按8:2的比例合成,总分为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得分顺序,取前55名作为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经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正式确定录用人员。
8、培训上岗:对正式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后上岗。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52—2829515
监督举报电话:0552—2829049
附件:蚌埠市淮上区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淮上区综治办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