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7人,其中:食品抽检岗位4人,药品抽检岗位2人,信息与新闻写作岗位1人。具体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表》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无纹身,无残疾,无劣迹,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志愿从事食品药品监管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和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本次报名、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均委托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组织。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寸相片2张,到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报名,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并贴本人2寸彩色近照。招聘实行定岗定位招聘,每位考生只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地址: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荔城区文献东路
皇冠大厦5楼),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94-2200823。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2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限截止后,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依据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视为弃权。
五、组织考试
(一)开考条件:
每个具体招考岗位报名人数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二)面试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fjptfda.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上公布。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所有岗位面试参考招考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位考生共有10分钟时间,其中3分钟阅卷、7分钟答题,共计2道面试题。
(4)面试评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随机抽调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1)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的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职业倾向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收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务派遣期内,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基本工资2600元/月+年限工资(每满1年加50元/月)。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单位缴纳部分按社保政策逐年据实列支,个人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685130、0594-2659115。
(二)与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可向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594-2685130,联系人:肖先生。
(三)本次招聘公告、通知、公布等所有环节均在莆
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fjptfda.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责任及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