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性别不限;
4.形象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日常办公软件等;
6.有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经历者、中共党员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相关专业可优先考虑;
7.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或因工作违规被解聘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情况和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等相关工作。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0日的工作日期间,将报名材料报送至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一楼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16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应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须张贴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4)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录
1.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届时将根据报名简历和相关信息初选之后电话通知合格人员。没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1.享受五险一金及年终一次性奖金。
2.坐班制,根据机关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我局工会福利待遇。
3.工资待遇面谈。
4.工作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排名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由我局报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拟聘人选,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人选聘用程序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孙珺 收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22025574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综合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6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