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2017年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沙东街工作需要,加强街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福利待遇 |
执法队辅助队员 |
10人 |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复员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本街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困难人员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200元。试用合格后,每月工资2200元,按广州市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
人民调解员 |
1人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
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公文处理和电脑实际操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喜欢人民调解工作。 |
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穗天人社[2016]221号)《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消防安全员 |
1人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行政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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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穗天人社[2016]221号)《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年满18周岁,年龄35周岁以下(执法队辅助队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下午17:3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沙东街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通过扫描件形式以电子邮件“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打包发至沙东街党政办(电子邮箱1663724232@qq.com,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如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该岗位取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七、录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沙东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13484
附件1《沙东街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沙东街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