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温州地区户口,现居住地为温州市区。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岗位与名额:文秘1名。
4、专业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
5、其他要求: 无工作经验者需具备相关文字编纂工作经历(如投稿、发表个人作品等),具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月3日8:30---1月6日17:30。
三、工作待遇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州市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四、考试、聘用办法
(一)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以上,组织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二)笔试、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3张,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报名,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温州市府东路发展大楼北楼607室。
咨询电话:8896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