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市科技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在宿迁市科技局网站、智汇宿迁等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7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宿迁市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市科技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结束后,笔试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相关网站。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四)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科技局组织政审考察,政审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录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8595(宿迁市科技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4388869(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科技局纪委)。
附件:
1、岗位简介表.xlsx
2、报名登记表.doc
宿迁市科技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