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州区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要求等
见附表,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国爱党;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试用期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聘用期由用人单位按各自条件自定。
2、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时 ,下午2 :30—17:30时;
报名地点:海州区政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38号卫计局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咨询电话:0518-85460208。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考试费100元、海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外地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将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拍照后制成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80650256@qq.com,考试当天复核上述材料。
2、本次招聘分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核,技能考核60分,面试考核40 分。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总分达到60分即合格,同一岗位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总分数相同者按技能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按标准体检。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卫计局批准后,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应聘人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及被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83083080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