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集镇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镇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男性4名,女性1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可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三)职位要求:
1、男性岗位主要从事外出执勤,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城管工作,能够履行城管协管员职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女性岗位主要从事办公室内勤工作,需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擅长文字写作、精通电脑操作。
2、具备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州区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通州。
4、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不得应聘。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报名地点: 政府辅楼城管队办公室,联系人:王立秋,咨询电话:68856078。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城管相关知识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三)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等能力。
(四)组织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三、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刘桥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二)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享受刘桥镇城管协管员同等待遇,并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刘桥镇纪委和社会监督。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刘桥镇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