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报请市卫生计生委核准,海门市疾病预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限海门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至1998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01 岗位名称:电脑登记员。招聘人数:1名。招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代码:02 岗位名称:心电图医师。招聘人数:1名。招聘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或社区医学类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周二) 8:00--11:00,
14:0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综合科,海门市人民西路520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6年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和实践操作。
(一)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实践操作
1.对象:面试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实践操作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操作熟练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按面试成绩占60%、实践操作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2032(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科)
纪律监督:0513-82220928(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风办)
0513- 82217014(海门市卫计委监察室)
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