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西青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推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基层项目结束后留在本区就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项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1号)要求,我区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本区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尚未正式就业的大学生“村官”;
2.全市统一招募,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正式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考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6年11月30日9:00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6年12月23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2016年12月26日9点至16点,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109 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及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