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上海市文物考古、保护、研究与咨询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文物保护1名
(一)岗位职责
协助高级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研究文物建筑保护相关理论和技术,参与全市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协助高级文物建筑保护专业人员参加区(县)文物保护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参加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研究工作;指导区(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等。
(二)任职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教育部直属高校文物保护、建筑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专业所需相关技能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强文字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英语四级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聘用待遇
新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市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本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请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至wenbaohr@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2)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应聘意向书、个人详细履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课程作品等相关资料。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方法:
1.资格预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等待电话通知)。
2.笔试(60分):笔试内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文物保护专业知识;(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思路。
3.面试(4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
4.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5.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预定1月中下旬。
6.体检考察:组织拟聘用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7.公示、报批:考察合格后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官网(http://wgj.sh.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后不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六、其他: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64663528
电子邮箱:wenbaohr@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