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招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话标准,为人师表,形象气质佳;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聘信息发布后,开始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电子简历及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能佐证自身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的照片打包压缩后以“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为主题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enshi@126.com。请应聘人员按时间及要求投递简历,否则不予考虑。
六、考试
(一)笔试
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我院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专技岗-02、05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生不参加笔试。
进入笔试的考生,笔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面审,主要审核考生的专业资格及专业相符程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到学院人事处或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行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经资格面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专技岗-02、05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及试讲(或实操考核)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综合面试占40%、试讲(或实操考核)占3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专技岗-02、05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按照综合面试占60%、试讲占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或试讲(或实操考核)成绩百分制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参加面试人员可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到学院人事处或电话查询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未进入此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以上各环节中若产生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58719573联系人:曹老师
招聘投诉电话:58719579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1联系人:邹老师
附件:1、《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