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法制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法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有法律或司法实践工作经历优先(须有政府法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男性。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予接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曾发表的文章以及报名表格(贴好近期免冠照)一并邮寄(报名表格见附件或前往中山市法制局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zsfzj.gov.cn),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通讯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04室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27183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将通知进行相关考试,择优录取。
四、其它事项
法务人员薪酬:大学本科学历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每月40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法制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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