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稳步发展,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麻醉医师1名,超声影像医师1名。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麻醉科岗位:大专以上(含)学历,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麻醉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从事手术室麻醉工作1周年以上,能独立完成麻醉工作;男女不限。
(2)超声影像岗位:中专以上(含)学历,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影像专业;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限女性。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行政办公楼四楼)。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填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应。
六、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七、招聘程序
1、笔试:2016年12月05日,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D栋三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2016年12月08日,地点:D栋三楼会议室。
3、成绩统计: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增加一道面试题。
八、体检
1、按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到,即与上犹县妇幼保健院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不录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报酬按照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上犹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4、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上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三、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522556
上犹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