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青少年宫是团市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校外教育机构。为适应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师资力量,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01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02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五)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北路8号(市青少年宫主楼2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3946787。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5)报考01岗位的,需提供专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初审:淮安团市委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取消。
5.报名笔试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招聘过程中,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01岗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青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有关基本知识、法律法规与政策、综合运用能力等相关内容,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02岗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青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宣传策划、综合运用能力等相关内容,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网址:http://young.huaian.gov.cn)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报考01岗位的,需提供3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担任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报考02岗位的,需提供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考生明确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8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团市委网站上公布,并对通过审查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和内容:
01岗面试内容:①课程规划设计,时间为60分钟;②课程规划设计方案介绍,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校外教育发展动态、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
02岗面试内容:①活动策划设计,时间为60分钟;②活动策划方案介绍,5分钟;③模拟主持,5分钟;④答辩。由评委围绕校外教育、企划宣传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成绩公布: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
6.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3605958、83932154。
本公告由淮安团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2016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