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岗位1人。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勤奋敬业、政治可靠、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具有较高的为民服务意识。
(二)具有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能够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耐心解答食品药品有关咨询。
(三)掌握电脑基本操作,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能够制作统计报表,并能够定期分析汇总投诉举报数据,具备基本的公文处理能力。
(四)具有食品、药品、法律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女性,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投诉举报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电子邮箱ytspyptsjbzp@163.com:下载,密码:yt123456),填好后发至电子邮箱:741796609@qq.com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6年11月10日
(二)资格初审:稽查支队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到稽查支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习及工作经历;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必须承诺所携带的证件的真实性,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稽查支队根据应聘人员相关资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通知面试日期。
(四)面试:结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岗位特点,聘请有关专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须体检合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
(六)考察。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经聘用,应聘人员与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岗位工作,实习期3个月。应聘人员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均由劳动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工资待遇:按标准发放工资及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7-6号
联系电话:0535-6690838
附:招聘投诉举报工作人员报名表
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