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的形式,为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4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243名,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岗位36名,区县医疗卫生岗位207名,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相关学历、学位(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所需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9:00-12:00。
(二)地点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图书馆。具体地点:含光北路74号。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对于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等具体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
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