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是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一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急需,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环境工程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男、女各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10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填好《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证件(即提交资料)(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1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的扫描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784881839@qq.com)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原件(备复印件一份),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男女各岗位超过15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人员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男女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为不合格;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性能力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如考察中发现问题,经核实,将不作为拟聘用对象。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取证核实,将不予聘用。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三、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3、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
4、聘用后,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5年以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12928,联系人:叶女士。
附: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