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市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要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宿迁市体育局(市区世纪大道92号)6楼608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岗位除外)、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报名人员。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体育局网站。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报名人数超过1:3的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低于1:3的直接入围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体育局网站。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体育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1820067
监督电话:0527-84353067
附件:岗位要求表.docx
宿迁市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宿迁市体育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