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穗东街道办事处拟公开招聘经济统计岗位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经济及统计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经济、统计、会计、计算机、数学等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类别为经济、会计、
统计等相关类别);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至 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埔区穗东街道二楼经协办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888号)联系人:向佳音,联系电话:82087057。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填报《招聘街道经济及统计岗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
生服务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提供的计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入围后能提供学历鉴定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4)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报名材料一律需
带齐原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
基本素质。
(三)体检、复核、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复核、考察。由穗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入围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鉴定,并考核入围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穗东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和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学历鉴定(预计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如无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
的应能出具办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2017年区发展改革局将组织新聘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不能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区发展改革局将向用人单
位提出下一年度不再续聘的建议。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3、统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