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实行“五轮四班制”24小时辅助执法工作制度(适合男性工作岗位),招聘人数7名。
二、招聘条件和工作待遇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2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6.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7.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B1牌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三)工作待遇
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及其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 日至2016年11月10日(工作日3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52号北楼202室)
(4)报名需提交资料:《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计生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
(2)我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
(3)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招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方式,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2.面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8日;
面试地点: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52号二楼205室;
3.面试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面试试题,总分为100分。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聘人数1:1比例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身体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个别体检项目的,待身体适合时补回没有进行体检项目;
3.报考人员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招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公示和招用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2的,按报考人数重新确定招聘人数;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陈汉明、张枫梅,电话:020-82618820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