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机关三级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25周岁或以下,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或法学类专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文案编辑、创意策划及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从事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或南沙区户籍者优先考虑,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
三、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下午24: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nstqw@163.com邮箱,我委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委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上午9: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比例为拟招聘人数的1:8,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前按照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每人15分钟,试题三题,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上午10:00时、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报区人社局统一安排。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联系电话:39910425。
本公告由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