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计工作需要,经阜新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与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政府雇员10名(非机关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技术服务类(主要从事审计工作),其中:审计、会计类(含注册会计师)7名;工民建筑类(含注册造价师)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阜新市本地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女1981年1月1日、男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审计、会计、工程(工民建、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道路桥隧)中级技术职称;具有审计、会计、工程(工民建、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道路桥隧)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女197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及应用技能。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在审计局工作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予以聘用。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报名地点在阜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职称资格证原件。
(三)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后,将于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考生于 2016年11月14日至15日到原报名地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上午9点-11点30分。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2、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高级职称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3、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对所招岗位,按1:1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情况,与报考者本人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从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并由考察组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分数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录用
1.市人社局、市审计局根据笔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市审计局网站公示5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市审计局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审计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所录用人员由市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将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合同到期后,留用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政府雇员标准起薪2800元,同时享受审计出差补助待遇。
3.雇员在合同期内,市审计局依照社会保险法,依法参加保险。
五、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418-2266317。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