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彰武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精神,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和开拓创业能力,加快推进我县各行各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3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彰武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统一确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含)至1996年11月1日(含)期间出生);
5、招聘职位信息表中的彰武户籍指2014年10月18日(含)前取得彰武户籍或彰武生源(高考时户口为彰武县);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问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信息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其具体程序和办法为:
1、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后,在彰武县电视台、彰武政府网(www.zhangwu.gov.cn)发布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招聘人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职位信息,考试内容、形式,报名时间、地点、方法等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涉及职位信息专业要求依据2014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详情请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2、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下载《2014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后(此表报名现场不提供)且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彰武政府网(网址www.zhangwu.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费用: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彰武县人社局干部管理股(县政府二楼220室)。
联系电话:6949136
3、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1日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股(县政府二楼220室)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考试办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①笔试
笔试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大致在11月15日左右)、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审查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
④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⑤参照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录政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体检和考核
根据权重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①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由县人社局和纪检监察按考生所报考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公示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进行录取。聘用人员需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统招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考生一经录用,在彰武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附件1:2014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rar
附件2: 2014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