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永新县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永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5日—2016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对象:2017年以前(含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历届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限永新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限永新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填写打印《永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由永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④考试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永新县禾川镇三湾大道旁)。
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⑥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前两天下午下班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含并列)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两天下午下班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聘用等手续。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前(2017年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所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71、7734431
2.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监察局:0796-7722060
附件:1.永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安市永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