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以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为统领,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公通[2007]4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共招聘文职人员7人。
1、特警大队及派出所6人:要求为退伍军人,且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均在穆棱市行政区划内(含八面通林业局、穆棱林业局);
2、穆棱镇派出所1人:要求退伍军人,且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均在穆棱镇行政区划内(含穆棱林业局)。
二、招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分配;
4、男性,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5cm以上(含175cm),体重不能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单眼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己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招录为文职人员、协警人员。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穆棱市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退伍证、驾照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所有证件需为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的。
5、咨询电话:0453-3123861,0453-3186342。
(二)考试和加分项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部分,考试以百分计,其中体能测试占70%,笔试占30%。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和1000米,体能测试以百分计,其中100米50分、1000米50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写作。笔试以百分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加分项:对招聘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士官加3分,具有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加3分,加分可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退伍军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加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人选。
(四)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审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的7名文职人员确定后,在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五、职责、待遇及管理
市公安局招聘的文职人员是市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服务局鉴证、备案。
文职人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
市公安局不提供聘用人员住宿,所有应聘人员需能够通勤上下班。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0453-3186342。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