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煤管局、市文管所工作人员4名。招聘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穆棱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穆棱市文物管理所: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穆棱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监察员3名。其中:矿山机电及相关专业1名、采矿及相关专业专业1名、地质类专业1名。
2、穆棱市文物管理所公开招聘技术人员1名:要求考古学及相关专业或古建筑学及相关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报考市煤炭局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穆棱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穆棱市文物管理所招聘计划表》;
5、市煤炭局招聘岗位适合男性工作,需从事煤矿机电、地质、采矿一线工作2年以上;
6、报考市煤管局岗位需热爱煤炭事业,能够从事煤矿井下工作;
7、报考市文管所需具备2年以上文物保护工作经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其他专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4张;
4、咨询电话:0453-312386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市煤管局招聘笔试内容为煤矿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知识,笔试以百分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确定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并由穆棱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市文管所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文化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以百分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确定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并由穆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在特殊情况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穆棱市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时间为20分钟,由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量化打分。面试考生按抽签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测试。
3、确定应聘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人选。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穆棱市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人社、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