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贤庠镇污水处理厂;
2.岗位名称:化验员。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要求
1.具有象山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体要求:
①大专学历以上, 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②熟悉化验设备操作,掌握常规水污染物的测定和分析;
③熟悉化验室操作流程和规范;
④具有责任心、进取心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⑤有污水处理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化验岗位);
⑥适应倒班制工作时间。
三、工资待遇
1.年薪5万元;
2.五险保障。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日(上午8: 00-11: 30,下午14: 00-16: 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组织办(1号楼406室),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4370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