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经榕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考街道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雇用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组建专职安全员队伍。
二、专职安全员性质及工作职责
专职安全员队伍通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招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经招考确定的专职安全员与区安全监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各街道负责统一管理,主要承担所在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承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的工作。
(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所在街道办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
(四)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五)对被检查单位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招聘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全区招聘专职安全员33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四、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揭阳市本地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四)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五官端正,身体正常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具有适应进入高危企业、边远企业检查及配合夜间执法、应对突发事故等履职条件;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七)报考者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及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报考时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书面证明。
(八)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的人员;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或者具备一定的化学、电气、机械、建筑、矿业、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薪酬待遇
专职安全员的工资待遇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聘用期间,专职安全员工资按每人每月2000元计发,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至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榕城区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也可前往榕城区安监局或各街道办事处安全办领取报名表报名。
3.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10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到区安全监管局或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由初审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和相关资料,一并报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后才能参加笔试。
4.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本能力测试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设培训班。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可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安监”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2.面试
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分析、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以及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并列情况处理办法
(1)笔试并列情况处理办法
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且考生总数超出66人的,则面试对象截至入围面试的倒数第二名分数,即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所有考生全部不予参加面试。
(2)总成绩并列情况处理办法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且考生总数超出33人的,则参加体检对象截至入围的倒数第二名分数,即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所有考生全部不予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各街道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对象,由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和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区安监局按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各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本次招聘信息具体由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双娜
联系电话:0663-8633933
传真电话:0663-8626581
通讯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617室)
揭阳市榕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附件:榕城区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