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揭阳市市人民医院等6个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揭阳市人民医院等6个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揭阳市直6个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员58名,其中:揭阳市人民医院23名、揭阳市卫生学校2名、揭阳市中医院6名、揭阳市慈云医院23名、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揭阳市慢性病防治院1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南),联系电话:0663-8256354。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一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形式,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该岗位不予开考。笔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笔试科目将按照不同岗位分两组设定(不指定用书):1、揭阳市人民医院“放疗物理师”、“核医学技术员”“财会人员”,揭阳市卫生学校“英语教师”,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职员”等五个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笔试试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等额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该岗位最后一个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jieyang.gd.cn/)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由9名评委以“合格”、“不合格”独立评定,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合格”者,面试成绩为“合格”。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果。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缺额人数等额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及揭阳卫生信息网(http://wsj.jieyang.gd.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256354(市卫计局)。
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
0663-8256231(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局监察室)。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8月11日
附件:1、《2014年揭阳市直6个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