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为适应洋浦发展的需要,洋浦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公安民警。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公开选调10名公安民警,具体为:法医1人,痕检1人,科通2人,技侦1人,网警1人,法制1人,刑事侦查2人,治安管理1人。选调职位可视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授衔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的男性民警;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可放宽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未婚者优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各职位所需的特别条件
报名参与选调各职位的人员,除需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所报职位所需的以下特别条件。
1.法医职位: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痕迹检验和现场勘查能力,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痕检职位:初级以上职称,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科通职位:计算机类或信息通讯类专业毕业。
4.技侦职位:计算机类或信息通讯类专业毕业,熟悉海南地方方言的优先录用。
5.网警职位:计算机类或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毕业。
6.法制职位:法学类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
7.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职位: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有三年以上刑事侦查或治安管理工作经验。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可通过邮寄或直接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从网址www.yangpu.gov.cn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电子信箱yueweichuan@126.com或公安网内网邮箱yueweichuan@gat.an)。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表、身份证、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可报送扫描件、复印件,参加面试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3、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
委托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各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洋浦管委会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考察的书面材料。
(二)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经洋浦工委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网址:www.yangpu.gov.cn)。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的人员,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联系方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岳卫川,邮政编码:578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898—3155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