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救护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应聘人员要求其具备如下良好素质
1.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
2.良好的急救驾驶技术和基本急救操作技能;
3.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处置能力;
4.良好的身体素质,承担搬运等体力工作;
5.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大无畏的敬业精神。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社会记录,身体健康;
2.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初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以内(B照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165厘米以上;
4.持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五年以上;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原县人医在岗救护车驾驶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前带个人简历、近期半身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及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医院人事科报名。
三、考试安排:
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考3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岗位相应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84651143(办公室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