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更好地服务不动产权利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面向平和县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编外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32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5、平和县户籍;
6、取得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地点:
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平和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办公室
五、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试,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平和县国土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及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表可到网站“http://平和县国土资源局.政务”的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六、考试形式:
采用技能测试(电脑打字、office办公软件等)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前发放考试须知)。
七、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面试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一年一聘,首次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一经聘用,须承诺能够连续服务1年以上,否则解除聘用。
九、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等;工资待遇参照县行政服务中心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食宿自理。
十、咨询电话:0596-5232188。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平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下载:平和县国土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