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9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及岗位名称
1、单位情况:象山县急救站;
2、岗位名称:驾驶员3名、护士4名、接线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
三、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急救站办公室(丹东街道新华路228号),联系电话:0574-65719667;联系人:肖老师。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