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统计工作开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曙区统计局决定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聘者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
3.经济类专业毕业,并具备一定的统计、会计等经济相关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法
填写《海曙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nbhstj@126.com,报名截止时间到2016年9月20日。
三、录用程序
本次招录由海曙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即签订合同,试用期限为三个月,初次聘用期限为一年。
四、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合同工作人员,根据海曙区统计局编外人员工资待遇规定,年薪3万元左右。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3.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老师,咨询电话:89188206
附件:
海曙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