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由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派遣至蓬莱市森林消防大队承担森林消防相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赤足不低于1.68米(退伍军人身高赤足不低于1.65米)。
(五)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取得A2及以上驾照者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且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它所有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报名地点:蓬莱市森林公安局(蓬莱市西关路80号 东2楼)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材料(如退伍军人相关证明、A2及以上驾照)、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
(二)体能素质测试
体能素质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自备运动物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试。
体能素质测试为综合性测试,四项的平均成绩为测试记录成绩。体能素质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测试点的视作自动放弃。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根据体能素质测试记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3比例确定笔试范围人选。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文化水平测试》一科,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文化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常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体能素质测试平均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20%和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的,则按体能素质测试记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组织体检范围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与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蓬莱市森林消防大队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进行常态化训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的解除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合同。月平均工资2500元,按从事森林消防工作年限逐年增加,保险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标准执行,森林消防大队统一提供食宿和防护装备。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5-5642581
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