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部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区委统战部机关聘员1人,主要在从事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4.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20日(期间9月15日—17日中秋假期,不接受报名)
2.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等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3.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到增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208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委统战部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招用考试视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1.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将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区行政中心3号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公文写作有关知识
要求:闭卷、独立完成
(2)面试
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区行政中心3号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统一战线相关知识,时事热点等问题
要求: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回答问题准确、简练。
2.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人),将只采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相关事项请参考以上内容)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区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人:陈嘉进 ;联系电话:32829281。
中共增城区委统战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