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在中国艺术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学校于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其中省级攀峰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6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6: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请按上述报名时间登录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 http://rsc.gzarts.edu.cn/zpbm/进行注册并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2、提交个人应聘材料:
请按上述报名时间将个人材料通过邮政EMS快递,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各岗位的联系方式寄达。个人应聘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情况、作品集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9)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10)专任教师岗位还需提供两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
以上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
3、网上注册填报完成并收到个人应聘材料方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注意登陆查询。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 面试的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 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考试,非教师岗位采用综合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成绩于笔试或专业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2. 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 岗位技能测试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根据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用试讲,非教师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和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
成绩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4. 面试
根据笔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于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5.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专任教师岗位如遇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非专任教师岗位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rsc.gzarts.edu.cn/zpb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有关报名事宜的说明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http://rsc.gzarts.edu.cn/zpb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以及专业的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2.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复试人选或岗位技能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 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 020- 39325774
同行专家推荐信
广州美术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