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两新”党建工作力量,推动“两新”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12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12名,其中:区工委“两新”工委5名,苏州科技城、东渚镇1名,狮山、横塘街道2名,枫桥街道4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地、生源地限制;
4、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5、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7、同等条件下,具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9︰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等证明之一)、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下载填写《苏州高新区“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一份,贴照片)。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考生。
8、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录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会同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于201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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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0月初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拟于2016年10月中旬,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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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
4、考生总成绩由笔试40%、面试60%两部分组成,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综合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12名拟录用对象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和薪酬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
苏州科技城、东渚镇,狮山、横塘街道,枫桥街道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镇(街道)非公经济党工委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薪酬待遇参照所在镇(街道)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
区工委“两新”工委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委托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薪酬待遇不低于各镇(街道)同年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平均收入水平。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935。
七、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931、68751906。
附件:苏州高新区“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苏州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