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协管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档案管理辅助工作,服从分配;无犯罪记录;
2、具有太仓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中文文秘类、法律类或相关档案专业;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太仓市档案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于2016年8月8日- 8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至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上海东路66号一楼);
2、通过资格审核者,直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签约: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太仓市档案局安排工作岗位;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5、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咨询电话:53123587
本简章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太仓市档案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