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震泽镇户籍;
3.符合岗位简介表所列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报考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恕不退回。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三)报名地点:吴江区震泽镇政府413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各部门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进行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经考试、体检、政审确立基本人选后,在镇务公开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对公示结果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试用条件的,不予试用。试用期和聘任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辞退或解聘。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机关自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所在部门工作的自用人员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八、纪律
公开招聘录用机关部门自用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3786700、0512—63770668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