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陇南分院是经陇南市水务局党组批复,由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联合建设,由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代管的科研咨询设计单位(属企业性质)。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考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及计划
合同制职工,计划招聘10名。
二、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研究生学历、985院校、211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有勘测设计单位经历的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自愿从事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自觉为陇南分院服务,自觉履行企业聘用人员义务。
3、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4、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工程内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至大专学历。学历证、毕业证最终以学信网验证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未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关系合同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应于2016年8月23日08:30至25日17:30期间,到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公考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成立的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陇南分院公考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综合审查和复核 。
3、考试方式:我单位于8月26日、27日两天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考试,视为放弃考试。对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报名时进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办公室2名(不限专业、管理类专业优先);
2、地质专业1名(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学及相关相近专业);
3、水文水资源1名(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陆地水文及相关相近);
4、水利水电工程3名(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及相关相近专业);
5、测绘工程1名(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及相关相近专业);
6、概算预算1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及相关相近专业);
7、电气专业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电站机电一体化及相关相近专业);
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由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公考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60%)+专业科目(40%),主要测考求职者对其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按成绩由高到底录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
2、面试
1)面试由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公考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实力及面对复杂情况及不可定因素的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结合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紧缺岗位和特殊情况下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岗位需要全部进入面试。
七、体检及考察
笔试、面试人员按130%比例进入体检及考察,考察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录取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由陇南市水务局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2、薪酬待遇参照同行业单位待遇。
3、本公告由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公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0939-8250227
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