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和河南省省属高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会议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64名,硕士研究生8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2002年以后学校相继获得河南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河南省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办学层次、水平、实力和知名度、影响力显著提升。目前,学校安全、地矿特色鲜明,理学、人文等学科协调发展,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方向)博士点、119个二级学科(方向)硕士点、75个本科专业以及一大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等教学科研平台。拥有一支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外籍专家、省特聘教授等一大批知名学者在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人2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36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理工大学(http://www.hp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招聘报名系统面向博士研究生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2016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韩老师、汪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391-398713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两个环节(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河南理工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届时将在河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2. 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91-3987040(河南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