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充实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政府雇员12名,其中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中级政府雇员1名,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高级雇员5名,长沙规划展示馆中级政府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机构为雇员代扣代缴。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高级雇员佣金每年10-2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中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高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见附件2)、《长沙规划展示馆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3)。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考生登录长沙人才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
3、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9月6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9月7日上午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00—9月10日下午17:00(报考双语讲解员岗位的考生参加基本素质测评后发放准考证)。
4、考生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具备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直接考核。
6、报考长沙规划展示馆双语讲解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参加基本素质测评。根据基本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6:1(含6: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发给笔试准考证。基本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7、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8、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综合管理和双语讲解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3、报考综合管理和双语讲解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合成;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暂定于2016年9月18日-19日在报名网站上查询。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至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政府二办公大楼902房间)递交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9月22日13:30-17:00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者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9月26日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的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终审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城乡规划局0731-88666211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0731-82253513,84413592
3、相关网站:
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政务网http://www.csup.gov.cn
4、监督电话: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0731-8866621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84907996
附件一:《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中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高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三:《长沙规划展示馆中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二:《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高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