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天河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天民[2016]47号)有关文件精神,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含本街非编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招聘职位:天园街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2、招聘人数:6名。
三、招聘条件
除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外,应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属天园街所辖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6、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至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天河区天园街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天园街道办事处民政科(黄埔大道棠石路锦明街83号二楼),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3、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每个岗位的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
五、考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将在9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化及专业水平。笔试包含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办[2012]14号)、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天河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等。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文字处理和表子表格操作等。
2、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将在笔试后一周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天园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本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的,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本次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福利待遇
天园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电话:85616902,联系人:叶小姐。
附件:
20160822关于天河区天园街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报名表.doc
天园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