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司法调解员出现职位空缺,根据穗天人社[2014]88号《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司法调解员。主要从事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或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风正派;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陆天河区信息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发邮件至1663724232@qq.com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笔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综合分析、电脑应用基本知识等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的方式:笔试由沙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按3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沙东街负责组织实施。同一招聘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按照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进行确认。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识和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面试的方式:考生回答2个问题,限时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应聘者自行到三甲等级医院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考《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聘用名单将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新聘人员经正式聘用后按照穗天人社[2011]97号《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规定,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同时享受相关津贴待遇。
报考工作联系人:张小姐,87713484
郑先生,87648233
附件1:
《沙东街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沙东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资格审查目录表》.xls
沙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