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太仓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具有太仓市本地户籍。
5、土地管理、测绘、规划、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2、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3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与方式
报名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66号(市人防大厦底楼西侧)。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4、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
●考试
1、考试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测评人选。
3、综合考核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