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发改委(物价局)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拟招聘外勤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人。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经济发展与物价工作;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本人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年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文秘、教育、法律和价格专业;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适应外勤工作需要;
(六)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掌握一定的经济、价格法律法规知识、财会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应用现代办公系统,在发改委系统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者加10分(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七)招考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岗位待遇
工作人员年收入45000元(包括“五险一金”的单位和个人部分)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
四、报名
1、时间: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19日;
2、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物价局办公室(洪山区幸福路幸福佳苑售楼部旁,现洪山区珞南街派出所旁)。
3、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洪山区发改委(物价局)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4、咨询电话:87408522
五、考试及聘用
1、考试为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区委党校(具体详见准考证)。
2、考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价格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因故放弃的,依次按下一名成绩最高分的人员递补。
3、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5、通知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应聘合格者在参加统一培训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发给试用工资。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表现好的期满后可续签合同。
招聘工作联系人:林林 87408522
洪山区发改委外勤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暂未公布)
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