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供销社所属 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创建于1954年。2005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将隶属的三所中职学校整合为新的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
学校拥有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三个校区,面向西北地区招生,集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以培养棉花、果品、农资、旅游、财会与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是自治区第四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首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供销商贸教育协作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术鉴定第19号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分中心,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协会理事、第一、第二职教园区常务理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供销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销学校网(http://www.xjgx1954.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4至11月1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中民考民考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4级乙等或HSK8级以上;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供销学校党委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可乘27路、76路、52路、152路、303路、526路、535路、701路、922路等在新疆供销学校或电信中心下车即到)。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李雅娴 联系电话:0991-6656274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供销学校党委办公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
(2)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3)管理岗位面试。管理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教师岗位面试。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根据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综合能力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工勤技能岗位面试。工勤技能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70%。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所报考专业的技能操作熟练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5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60%;
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供销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供销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供销社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李宗山 自治区供销社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5847144
监督人: 许恩萍 新疆供销学校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6656274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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