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永嘉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1.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3.报名地点:北城街道嘉宁街21号(房管大楼南门二楼204)。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8月9日上班时间,北城街道嘉宁街21号(房管大楼南门二楼204),逾期未领者按弃考处理。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联系人:钱丽琴,联系电话:57757008。
三、招聘方式
1.第一环节:现场考核计算机打字,每分钟60字以上进入第二环节;
2、第二环节:通过考官和考生面对面交谈的方式进行量分,总分100分。
四、体检、考核、公示
1.按第二环节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第二环节分数相同的,以第一环节打字字数多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分数请查阅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2.体检合格的列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3.经考核合格,拟予聘用的,名单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聘用对象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2.工资标准按永财预(2016)119号规定执行,并依法参保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负责解释。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
2016年8月2日